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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公积金贷款上限调整到十二万元

2001-04-10 来源:生活时报 陈志龙 我有话说

南京市从4月1日起将公积金贷款的上限调整到12万元。12万只是一个政策的上限,但并不是每个家庭都能贷到12万元。据介绍,4月1日以前,公积金贷款的上限是8万元,按照过去的计算公式,只要家庭成员中有一个人正常交纳公积金,月缴额(含单位和个人)在100元以上,就能贷到8万元。而新政策出台后,旧的贷款公式不再沿用,要贷到12万元,必须是夫妇双方都按时足额正常交纳公积金。如果夫妇双方有一人下岗或者其他原因中断公积金的缴交,即夫妇双方中只有一方交公积金,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只能减半,即最高只能申贷6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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